
肇庆筑牢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屏障。 西江日报记者 梁小明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肇庆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牢牢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使环境质量实现了明显提升,生态文明理念深植人心,并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坚定不移地走出了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文/西江日报记者 陈洁 通讯员 杜国智
1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让“肇庆蓝”常在
“肇庆太美了”,每逢晴天,肇庆市民的朋友圈里总可看到肇庆蓝天白云碧水的“九宫格”,这是群众的真实心声。这样的成果来之不易,十年来,肇庆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通过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夯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领导力量。
在此基础上,以科技支撑为先导,明晰机理,持续开展了“治源、抑尘、控车、禁烧”等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压减燃煤锅炉,推进水泥、陶瓷、化工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2020年,全市有序地推进了陶瓷产业绿色清洁转型发展,完成了全省首个区域性全行业清洁能源升级改造项目,为全省陶瓷产业“煤改气”提供了示范样板。
十年来,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根本性变化,2017年超额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第一阶段考核任务;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天数比例、细颗粒物(PM)年均浓度、CO百分位数四项指标改善幅度均为全省第1(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15,全省排13位),超额完成“大气十条”第二阶段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任务。PM2.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1。从2013年到2021年,PM2.5浓度从50ug/m3下降到22ug/m3。而且SO2、NOx、PM10、PM2.5、VOCs排放量实现逐年下降,降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实现了“蓝天保卫战”的既定目标,成果获群众高度肯定。
2 深入实施“碧水攻坚战” 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每逢节假日,羚山公园片区成为市民的休闲热门去处,流淌其中的羚山涌是肇庆碧水攻坚战的“见证者”。十年来,肇庆坚持精准治水、科学治水和系统治水,从各个渠道深入推进碧水攻坚战。
特别在城乡、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方面大力补短板,新建、扩建县级、镇级污水处理厂9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3万吨/日,有效削减了涉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其中全市省考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由2016年的91.7%提升至2020年的100%,劣Ⅴ类比例为0,如期完成了新兴江水质达标和羚山涌、石咀涌消除黑臭水体等目标,实现了水环境质量持续进步。
十年来,肇庆水环境质量始终保持优良,西江、北江、贺江等大江大河干流肇庆段水质优于Ⅱ类标准,其中,西江肇庆段225公里为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西江交接断面水质实现100%达标,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一江清水不仅为本地群众带来了美好生活,更为西江下游逾千万人民群众送去安全和稳定的饮用水,守好守牢了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
3 扎实推进“净土防御战” 守好土壤环境安全底线
“十三五”以来,肇庆市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预防、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454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的基础信息调查工作。2021年全市2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按时按质完成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工作,128个隐患点全部完成整改。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2021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建设用地安全有效保障。深入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通过“以奖促治”“以奖促建”,加快生态村镇建设,全市共创建了省级生态村32条,市级生态村559条;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共完成379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持续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落实固体废物领导包村和涉危险废物单位联系挂点,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为,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全市312家重点危险废物产废及经营单位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全市9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合计处置量达94.248万吨/年。
4 创新环境监管方式 持续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十年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到每一次行政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努力提升执法效能。通过百日环境执法行动、全面整治“散乱污”等10多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大气和水专项督查及重点流域、区域交叉执法行动,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逾20.6万人/次,检查企业逾8.15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082宗,查处金额累计2.39亿元。
推进环境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推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制定实施我市环保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持续多元有效开展普法宣传。健全完善监测网络,共组建26个站点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实现县级以上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配置5台雷达、79个网格化微型站,实现端州、鼎湖、高要主城区立体监测全覆盖;已建成4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12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全方位管控四个入城主要通道,实现对横穿城区G321过境公路电子化、智能化监管。同步定制开发肇庆市网格化精准监测平台、肇庆市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等平台,实现数据整合共享。建成覆盖西江、北江、绥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的15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成中心城区10个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点,监测能力大幅提升。
5 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坚决守好肇庆绿色底色
十年来,肇庆坚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首先,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制,高规格成立了肇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分别担任市环委会第一主任和主任,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在广东省内率先制定实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任”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将生态环保指标纳入年度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综合考评方案,明确生态环保指标考评的具体要求和“一票否决”情况,强化各级各部门、各级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念好生态文明建设“紧箍咒”。全面实施“河长制”,强化河湖管护责任,目前肇庆1094条河流(段)、7座湖泊已全部建立河、湖长制,全市共有四级河长2034名,巡河超32万次。
同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市自2013年以来没有审批过新建电镀、印染、陶瓷、制革等重污染项目,并先后出台《肇庆市西江水质保护规划(2016-2030年)》《西江水质保护负面清单(试行)》,从制度层面制定了“绿色门槛”,限定新建项目类型,严控污染源头。2021年实施《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对全市国土空间范围进行单元划定,将各类要素的环境污染防治与改善要求落在空间上,进而指导项目科学落地,引导全市绿色发展。
峥嵘十年,生态环境部门坚守绿色底线,在一线披肝沥胆,奋力前行,练就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环保铁军”。2022年是特殊而重要的一年。我市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突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切实担负起“美丽肇庆”建设的重要使命,在加快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筑牢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屏障,奋力开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