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自9月起,我市迅速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组建专家技术组深入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两轮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并召开专项整治会议,要求各地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全面提升整治工作质量和成效。(10月27日《西江日报》)
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近年来全国多次发生自建房倒塌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既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随着我市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镇居住,城乡住房保有量逐年增加,量大面广,涉及行业较广。由于大多数经营性自建房建设在城中村、乡镇和广大农村地区,随着大量房屋自然老化,历史累积的安全隐患开始集中显现,且部分自建房缺少专业设计、专业施工、专业维护等措施,部分业主擅自改变用途、违规改扩建、违规拆除承重墙等,当前全市违规自建房兼具问题严峻性、成因复杂性、利益交织性等于一体,安全管控压力不断加大。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自建房整治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强力攻坚,织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护网。
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当务之急是要全面排查、精准施策,严控增量、削减存量。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通过整合部门力量、借助专业力量、业主自查及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房,全面准确摸清全市所有自建房基本情况。对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落实项目化工作法,按照“一户一策”“一楼一策”要求抓好分类整治,实施挂图作战,该整改的要坚决整改,该停业的要坚决停业,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做到凡险必除、凡危必关,最大限度减少自建房安全隐患。
建立完善自建房常态化监管机制,才能从源头治理防范和遏制自建房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完善自建房全过程监管机制,构建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自建房审批、建设、验收、维修、经营等全流程全领域监管和服务,定时对自建房进行“安全体检”,持续动态抓好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相关部门应健全完善自建房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以“长牙齿”的常态化执法和铁的手腕,推动实现自建房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化。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全面筑牢自建房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发扬攻坚克难精神,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扎实的工作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奋力书写以人民为中心的平安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