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

深圳立法促人工智能产业行稳致远

2022年11月03日 西江日报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通过地方性法规引导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

  条例包括总则、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拓展、促进与保障、治理原则与措施、附则等七章共七十三条。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晓东介绍,条例的立法原则是围绕人工智能产业的“全面促进”与“合理必要规范”,一方面坚持市场导向,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另一方面坚守底线原则,建立和完善行业标准、伦理规范等制度体系,规范产业有序发展。

  条例对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拓展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当地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率先使用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产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人工智能场景需求清单,对于国家、地方尚未制定标准但符合国际先进产品标准或者规范的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允许通过测试、试验、试点等方式在深圳先行先试。

  深圳是全国的人工智能产业重镇,聚集了1300多家人工智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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