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乙管”新政 还需精准落实

2023年01月10日 西江日报

  自2023年1月8日起,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1月7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发布《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对于民众关心的“乙类乙管”后,住院、急诊、用药等费用报销和补助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基本延续了此前的保障政策,并给出了“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的时间表。

  这一政策既在总体上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又鼓励分诊治疗,减轻大医院压力,而“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则是根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利于后续及时完善。既体现了情怀,也体现了精准。特别是对农民等困难家庭来说,可谓给了一颗定心丸。

  这就需要各地在执行政策的时候,财政不算困难的地区,不妨实行医疗费报销“一件事”,让患者在医院结算的时候,报销一次完成;财政困难的地区,也要也给患者一个时间地点表,患者拿着医疗收据到哪儿报销,多长时间能报销。预防一些地方迟迟不能报销,同时还预防一些基层单位以各种理由绑架患者报销,同时,对那些自己买药治疗而不去医院的患者,购药费用是否也可以报销,各地也不妨给个明确说法,否则,就会有人本来不用去医院也要去医院,从而加剧医疗资源紧张,这都可能让好政策的效果打折。

  除了报销,员工在家病休能拿多少工资也需要各地及时给予明确。

  ——丁慎毅:“乙类乙管”新政 还需精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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