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7日 西江日报

  西江日报讯 (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梁珊珊 黄伯光) 10月26日,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的有关情况,《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兴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庆良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家峰主持会议。

  会议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重要意义。近年来,肇庆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肇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经市委同意,将《条例》列入了2023年立法计划,并作为重点立法项目予以全力推进。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特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学习借鉴了省内外兄弟市的先进经验做法,集思广益,高质量地完成了法规的制定工作,从制度层面为肇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今年4月26日、6月28日和8月29日召开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了《条例》。10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条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不设章节,共37条,突出体现本地特色,着力解决本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提炼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条例》有三大亮点特色:一是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条例》对我市多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予以固化,使之上升为法规条文,如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模式等,充分发挥好立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构建长效机制。如在前期调研中发现,我市产业用地紧张,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产业升级提质的瓶颈。因此,《条例》第十九条从建立产业用地全周期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闲置用地、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机制、标准地供应和支持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等方面作出规定,通过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破解项目落地难问题。三是坚持务实管用,提升法规的实效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对上位法中一些较为原则性的规定予以细化、补充,如明确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的实施主体、适用情形、办理流程及相应法律后果,增强了可操作性,便于制度落地实施。

  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宣传。市政府要及时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让《条例》成为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服务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二要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要把《条例》与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法规贯通起来,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进行必要修改完善。同时,制定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细化一批务实管用、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将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成果转化为营商环境新优势。三要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市政府要按照国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在企业、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营商环境攻坚突破,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发展环境。四要强化监督考核评价。市政府要把《条例》落实情况作为全市营商环境评价重要内容,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与企业、公众沟通互动,及时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条例》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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