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戴福钿 通讯员 陈丹琳)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怀集县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则恶意拖欠抚养费的失信案例。
廖某与卢某是怀集人,两人相恋并同居生活后,于2019年初生育一个女儿。2020年6月,廖某与卢某发生矛盾,一气之下,廖某带着女儿,搬离她与卢某的住处。此后,她一直独自抚养女儿。其间,她多次找廖某协商,要求他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但一直遭到对方拒绝。
无奈之下,2022年5月,廖某就女儿的抚养问题对卢某提起诉讼。怀集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判决两人的女儿由廖某抚养,卢某每月须向廖某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至其女儿成年。
然而,判决生效后,卢某却以各种理由,一直没有向廖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于是,廖某向怀集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卢某按生效判决内容履行抚养责任。
为尽快解决问题,怀集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上卢某,与卢某耐心协调,并向他阐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等等,但他却顾左右而言他。后来,卢某干脆拒绝接听法院执行干警的电话,甚至将手机关机。在卢某户籍所在村委会的干部帮助下,执行干警找到了卢某的居住地。然而,面对找上门的干警,卢某避而不见,仍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
基于卢某的种种恶劣表现,近日,怀集县人民法院依法把他列入了失信名单,并通过网络等平台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