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依法治国是保证社会有序稳定的抓手,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推动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规治党。
没有依规治党就没有依法治国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不依规治党就难以做到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唇齿相依、相生相长,只有做到依规治党,才能做到依法治国。
“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治人者必先自治,律人者必先自律。党员干部的自治和自律,营造的是一种风气、反映的是一种追求、引导的是一个方向。上行下效,上转下变,党员干部是否守党规守国法将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法治氛围,党员干部是否带头做全面依法治国的践行者直接关系依法治国的成效。
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党要带领人民依法治国,首先党内要摒弃人治思维,要用制度管理党员,尤其是管理党员领导干部。所有党员不能凌驾于党规党纪之上,所有党员不能游离在党规管理范围之外。党不治,则国不治;党无纲常,则国无纲常。坚持好依规治党,依法治国才有保障。
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方式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治党兴党的法宝利器,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方式。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毛泽东依据党的历史经验,作出过一个带规律性的重要论断:“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很多领导干部最终走上腐败之路、走到人民的对立面,与其不敬畏党的规矩密不可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必须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要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强化追责问责,敢于亮剑,维护党内风清气正。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这深刻阐释了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性。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依靠各级领导干部精心组织带领,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各级领导干部能否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担当意识,关系到是否能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提供重要的组织保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在于依法治权,而依法治权落脚于领导干部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中的法治实践。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仅有助于提升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法治化水平,而且能对其他社会成员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作者单位:中共德庆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