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肇庆市政府公布了《肇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办法》自2024年2月15日起施行。(1月25日《西江日报》)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加便捷普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对于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共54条,通过地方立法总结经验做法,明确发展方向,使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各项工作推进和活动开展得到规范指引,进一步彰显肇庆公共法律服务的广泛性、专业性和便捷性,将为肇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在防范和化解社会治理风险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将公共法律服务这一治理方式运用得越好、实施得越充分、对老百姓的普及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社会治理的有效开展。近年来,肇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解决基层法治基础薄弱问题为突破口,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同时建立40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84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做细做实化解基层社会矛盾、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等重点工作,全力打造更加便捷普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有法治,方有善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便捷普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才能让更多群众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方面,肇庆要继续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完善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以及互联网平台服务形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解决“有没有”转向更加重视解决“好不好”,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另一方面,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纵向贯通”到“横向联动”,继续压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让各职能部门形成各自领域的普法习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让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为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