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管伟因工作变动辞去肇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