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充电桩该收租金吗

位于市体育中心地下停车场,端州供电局和物业公司各执一词
2024年03月26日 西江日报

大图:肇庆市体育中心地下停车场充电桩车位被物业围蔽。小图:物业公司现场贴出的告示。西江日报记者 杨永新 摄

  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永新) 近日,据媒体报道,肇庆市体育中心地下停车场20个车位的充电桩,被物业围蔽,无法使用,端州区供电局和物业公司各有各的说法。

  佛山市汉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汉佐物业)作为物业方告诉记者,该处充电桩有消防隐患,因此围蔽。端州供电局则表示,充电桩的运维单位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检查以及维护,目前充电桩正常运行,没有消防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了解到,真正导致双方争议的是充电桩的租金问题。汉佐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市体育中心地下停车场经营管理权的中标单位,停车位属于他们管理,供电部门使用场地但不交租的行为不妥,已经向法院起诉,正在等待结果。

  端州供电局表示,2018年,为给绿色省运提供配套服务,供电局投资建设了该20个充电桩,场地权属人无偿提供体育中心地下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站。该便民工程建成以来,一直保持微利运营,以较低充电收费标准,服务广大市民。

  端州供电局告诉记者,充电站点自建成以来,停车场有关的权属人以及历届的场地管理方,都没有额外收取充电桩场地租金。但从2023年12月起,汉佐物业接手,要求供电局按停车标准缴纳充电桩租金,双方多次沟通未果。

  端州供电局透露,已接到了物业公司的诉讼,认为供电局占用用于经营的20个充电桩车位,无故拖延租金并拒绝协商车位使用的相关事项。

  该局还提到,市体育中心地下公共停车场招租公告中,已明确告知标的物包括20个充电桩车位(场地附着物),即充电桩及邻近停车位是作为充电桩车位整体出租给了物业公司,该公司在充分知情之下,要求供电局额外支付租赁费用没有事实、合同和法律依据。

  那么,肇庆市体育中心地下停车场的充电桩该收租金吗?记者采访了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伟华。对于物业公司提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韩伟华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所管理的区域是否存在消防隐患,有初步判断的职责;存在消防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消除,这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但因此与业主或使用者产生较大争议时,应由消防主管部门依法评判。

  韩伟华提到,对于公共机构充电桩停车位是否应该免收租金,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物权法》规定,权属人或授权经营管理者,对其权属物业有经营收益权;除非该权属人或管理者另有协议或承诺对该物业减免租金。

  此外,《肇庆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虽然要求公共机构为充电桩提供停车位,但其本身不是法律法规,对物业公司没有强制约束力。物业公司在与业主的租赁协议中,如果没有对充电桩停车位有特殊约定,物业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对外收取租金。

  不过,作为公共机构的配套停车位,考虑到社会效益,以及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韩伟华建议物业管理机构对相关停车位予以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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