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04月30日 西江日报

  根据肇庆市机构改革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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