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宋彩虹
“妈妈,我真的可以跟你一起回家了吗?”在广宁法院新楼法庭,年仅7岁的妮妮稚声问道。看着她满怀期待的眼神,现场工作人员十分动容。
“叶法官,您说的话我记住了,以后不管日子多么艰难,我一定按照提示卡的内容好好照顾孩子。”妮妮的妈妈秦某说。
为什么妮妮如此希望和妈妈回家,秦某所说的“提示卡”又是什么呢?
事情要从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说起,秦某与李某育有两女一子,两年前,二人协议离婚并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由孩子爷爷奶奶看护。今年初,秦某探视时发现大女儿妮妮成绩下滑,不爱和身边的人交流。
秦某很担心妮妮的成长,因此经常带妮妮出门散心。几次沟通后,秦某想把女儿带到身边生活,遂联系孩子的奶奶,想要拿到妮妮的户口资料变更抚养关系。李某得知秦某私下联系孩子奶奶索要妮妮的证件后非常生气,坚决不同意配合办理变更抚养关系手续,于是秦某到新楼法庭寻求帮助。
案件来到德叔调解工作室。李某以在外地务工,短时间不回广宁为由拒绝参加调解。调解员德叔赶忙说:“没关系,我们可以线上调解,在手机就能完成。”
4月17日,秦某把妮妮也带到调解现场。法官和德叔兵分两路,由德叔组织李某、秦某调解,法官则把妮妮带到心理辅导室,倾听妮妮内心的真实想法。
调解过程中,李某多次气愤地说:“离婚时,是她不要孩子们,三个孩子都是我辛辛苦苦挣钱养大的。现在她又回来跟我‘抢’孩子,教唆他们离开我。再说了,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很舍不得他们,我不同意妮妮离开。”
秦某解释:“如果不是为了三姐弟能一起成长,我也不会把孩子留给你们。现在是女儿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她想和我一起生活。”
了解到双方其实都非常关心孩子的成长,德叔说:“虽然你们已经分开了,但是大人之间的不满情绪不应该牵连到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你们更应该创造和谐的环境。”
在德叔的耐心劝导下,李某的情绪逐渐平息,他认识到女儿慢慢长大,有很多悄悄话更喜欢和妈妈说,和妈妈生活更有利于女儿的成长。
在德叔的教育下,秦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反省自己:“我不应该不和李某商量,就让孩子奶奶私下把证件给我。”
秦某向李某承诺道:“你放心吧,我以后也会注意言行,不把大人之间的不满情绪灌输给孩子,破坏父亲的形象,女儿也会回来看望爷爷奶奶的。”
李某终于同意把妮妮的抚养权交给了秦某。
另一边,法官在和妮妮沟通过程中发现妮妮情绪紧张,不太愿意回答问题,好几次答非所问。法官明显察觉到妮妮情绪不太稳定,于是联系广宁县妇联权益部部长梁筱芃对妮妮进行深入的心理辅导。了解到妮妮是因为父母离婚后出现自卑、自我怀疑的情况,梁筱芃细心安抚,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慢慢劝导妮妮消除不良情绪。
在与大人和孩子的沟通中,法官和调解员一致认为:在离异家庭的孩子,心理可能会变得更加敏感,父母矛盾可能影响他们对孩子成长的关注。为了劝导父母更加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官决定给妮妮父母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这是肇庆两级法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示卡重点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原则,不能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离婚后仍对子女有权利和义务。
发放提示卡旨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因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官现场向秦某逐条解释提示卡的内容,希望秦某多多陪伴关爱子女,妥善处理自己与前夫之间的关系,共同支持子女的成长。
“不只是妮妮,我们还会对秦某的其他孩子进行案后回访,及时跟踪他们的情况,做到一案一跟进,真正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长。”法官说。
据悉,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
家庭不仅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每个人成长和情感依托的港湾。近年来,广宁法院新楼法庭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原则为出发点,着力打造“法护笋芽”司法品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心理疏导工作机制,探索“遵循原则+案后回访”的方式,推动源头预防、做实多元化解,充分发挥司法在未成年人事务治理领域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引导父母们积极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