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徐锦斌
1份诉状,2家企业,拖欠了近2年的100万货款纠纷,近日在四会法院大旺法庭调解人员的积极介入下,双方化解了矛盾,事情终于得到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政协+法院”调解新机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4年,被告某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原告某混凝土公司货款210多万元,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将被告起诉至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承办法官陈智经审查后作出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局采取保全措施,后冻结了被告银行账户内存款100万余元。
得知被原告起诉,账户又被冻结,被告意识到严重后果,主动联系法院:“法官,我司还有一笔工资急着发放,账户现在被冻结了,实在影响我们正常经营,你能帮忙和对方协商一下吗?”
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被告也表示愿意参与调解,该纠纷如果能在诉中得到化解,便可以极大减轻两家企业的诉累,也能尽可能减少因涉诉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陈智心想:该案纠纷涉及建筑行业领域,当事人双方又均为企业。如果能够邀请熟悉当地企业经营状况,又擅长做调解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士参与调解,或许能够更加清晰地厘清案件脉络,调解也能更顺利。
于是,大旺法庭通过四会市政协邀请到四会市政协委员、四会市“法暖万家”政协委员工作室主任邓国盛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被告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经营出现困难,难以在短时间内回笼资金,请求法院先解封公司账户,给企业喘息的机会,公司承诺半年内分4期付清全部欠款。
然而,由于被告之前拖欠货款的时间较长,原告担心账户解封后,被告不遵守协议承诺,便不同意被告提出的方案。
“据我所知,你们是老合作伙伴了,也都是在肇庆高新区经营多年、信誉不错的企业。被告也确实是经营上有困难,短期内无法一次支付200多万元的货款。”具有多年调解经验的邓国盛仔细剖析案情,与双方公司负责人坦诚交流。
“双方都有难处,不如各退一步。”邓国盛提出了一个既能保障原告权益,又能解决被告经营难题的“双赢”方案:在被告履行完第一期款项后,先给其解封账户冻结,给他们留出喘息空间去恢复正常经营活动;如果后续分期款没有按时到位,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并主张被告支付全部逾期利息。
“您说的方案确实不错,但是后续款真的可以顺利到账吗?现在他们的账户明明可以还上大部分货款。”原告方依然未能打消疑虑。
陈智接着分析利弊得失,逐渐打消原告的疑虑,同时敦促被告尽快筹集资金付清货款,从企业长远角度认清继续陷入诉讼带来的成本及负面影响。经过委员和法官耐心地调解,双方都同意了“分期归还+附条件解封”的调解方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陈智提醒双方:“原告收到被告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后,就要按协议提交财产保全解除申请。剩余的3期款项,被告要按期支付,否则原告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没问题!我保证如期支付,感谢邓委员和陈法官了。”被告公司负责人感激道。
近年来,四会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院+”多元解纷机制,探索将政协力量注入法院多元解纷体系,持续创新“政协+法院”调解新机制。四会市“政协+法院”调解工作室于7月18日成立,汇聚政协与法院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下一步,四会法院将继续探索“政协+法院”新模式,发挥政协委员优势,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