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在省内首创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

保障水路客运安全  打造水上旅游产业链

2024年11月21日 西江日报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陆志锋 通讯员 冯洁敏)近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出台《肇庆市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肇庆港口规划岸线外客运船舶停靠站点(以下简称“停靠站点”)的管理,促进水路旅游客运有序发展,保障水路客运安全。

  据悉,该《办法》属肇庆在广东省内首创的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办法》紧密结合肇庆水路旅游客运发展实际和管理工作要求,从选址和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和监督等方面,对停靠站点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进一步理清停靠站点管理职责和分工,明确站点“选址、建设、运营、监管”等方面的制度空白,对于规范肇庆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水路客运安全,打造水上旅游产业链,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办法》所称的客运船舶,是指在肇庆行政区域通航水域内用于出行、旅游、观光等并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经营性旅客运输船舶和载客人数12人以上的小型客运船舶;停靠站点是指肇庆港总体规划外,由一定的通航水域及相关陆域组成,具备船型设计的专用泊位,用于客运船舶进出、停靠泊和人员上下的各类固定式或浮动式设施。

  在选址和建设方面,《办法》要求,停靠站点选址应当结合水生态资源、河湖岸线资源、旅游资源、陆域道路及内河交通状况等综合确定,统筹数量,合理分布,科学选址。新建、改建、扩建停靠站点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选址意向并附书面材料。

  《办法》同时明确停靠站点的运营和管理要求,明确指出停靠站点经营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与经营范围、规模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保证客运船舶靠泊和人员上下及候船的安全。

  《办法》还着重对停靠站点的安全和监督作明确规范,要求停靠站点经营人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符合停靠站点实际的人员落水救助、船岸联合应急、污染清除、人员疏散等演习演练,保障应急机制有效运转;同时,各相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联合检查、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合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整改。

  肇庆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水资源丰富。《办法》实施后,将充分发挥肇庆“山湖城江”旅游资源特色与优势,积极促进水上旅游产业链发展,规范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管理,持续擦亮肇庆文旅产业品牌,助力肇庆旅游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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