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谢江涛 通讯员 周导军)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根据上级有关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要求,我市参保企业符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僵尸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等条件的,可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另外,相关政策文件还规定,各地要采取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完成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数据比对及审核工作,本期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条件的企业共2088家。根据工作要求,从2024年11月24日至29日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通过的,将由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