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同时对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等作出重要部署。需以制度创新提升开放能力,更好凝聚开放共识,形成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合力。
当前,改革开放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新形势下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迫切需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以更有效的制度创新,突进“深水区”,推动开放制度体系系统性重塑和整体性重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迈进。
需着力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重点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探索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绿色低碳、医药健康等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的国际合作新机制,促进新兴领域资本、技术、人才跨境流动;构建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长效机制,增强政策合规性、透明度。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制度创新提升开放能力,还要坚持统筹开放与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应对外部不确定性和安全风险,着力完善贸易救济、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以及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不断创新安全保障的政策工具,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经济日报》:提升开放能力重在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