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法院大旺法庭高效调解涉企纠纷

“放水养鱼”促共赢

2025年04月16日 西江日报

  西江日报记者 刘浩辉 李钰聿

  通讯员 翁嘉琪

  “看,车间机器又转起来了!”四会法院大旺法庭梁法官点开消息,B公司负责人欢欣的语音响起,一张车间运作照片映入他眼中。此时此刻,春风拂过,来自某动力公司的锦旗在梁法官身后轻轻飘动。

  某动力公司与B公司这起历时5个月的货款纠纷,在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在5天内通过“线上调解+履行督促”成功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2024年9月,某动力公司客户B公司因资金问题累计拖欠780万余元货款,无奈之下,某动力公司遂通过网上立案向大旺法庭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在保全查封时,发现B公司账户余额仅有197元。此时,B公司主动联系某动力公司,表示有还款意愿,并联系法庭希望能通过调解化解这场纠纷。

  “通过‘放水养鱼’进行调解,B公司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某动力公司也有机会收回大部分货款。”梁法官从诉讼成本、执行难度、企业长期发展三个角度,向某动力公司代表耐心分析调解的可行性。梁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一方面引导某动力公司重新评估B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重建双方的信任与调解基础;另一方面向B公司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诚信履约。

  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516万货款分五期归还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出具了调解书。后续五个月里,大旺法庭持续密切跟踪履行进展,并给予法律指导。

  “太好了!最后一笔货款已到账!”历时5个月,2025年3月26日,协议约定的516万元货款终于全部顺利到账。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保全无果”到“全额回款”,大旺法庭通过“线上调解+履行督促”机制,大幅降低了企业解纷成本,也让调解协议避免成为“一纸空文”。

  自2024年3月揭牌运行以来,大旺法庭成功调撤各类涉企纠纷案件289件,调撤率33.96%,这种“放水养鱼”的实践做法,既让当事人回收多年陈账,又助力被告企业避免因一次性还款导致经营困难,盘活了企业资金,生动演绎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商事审判领域的创新性发展,实现了司法效能与企业发展的双赢共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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