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贷

2025年07月18日 西江日报

  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风险等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可能使消费者陷入法律纠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主要有以下“套路”:首先是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言语误差,有意误导或迷惑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完成线上签字或刷脸认证,签署网络贷款合同。

  其次是不实承诺诱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杜撰信息,引诱、催促消费者报名并办理贷款。有些机构或平台实为“壳公司”,主要目的是骗取钱财,无法提供实质服务,甚至不断变换地址逃避监管或法律责任。

  最后是隐瞒贷款实际成本。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日利率、月利率,不披露较高的实际利率、年化利率、综合借贷成本,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或者在宣传时模糊收费标准,故意隐瞒额外费用。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一是宣传内容辨仔细。消费者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夸大其词或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二是机构资质需核实。在选择各类服务时,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或平台。三是合同条款看清晰。签订合同前,需仔细考虑合同实质,签订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四是个人信息要保密。在办理业务时,务必谨慎提供个人信息,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定期检查账户异常情况,以保障个人财产安全。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西江日报A07A07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贷 2025-07-18 2 2025年07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