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通过的《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肇庆市端砚石资源保护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
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通过的《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肇庆市端砚石资源保护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