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戴福钿 通讯员 莫少拿) 近日,怀集县社区矫正对象高某,将一面印有“公正司法为民办案 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锦旗,送到该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向积极帮他追回保证金的检察官表示感谢。
原来,今年年中,社区矫正对象高某向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反映,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迟迟未退还。
后经检察官核实查明,高某因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于2023年年初被外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其间,他按规定缴纳了7000元取保候审保证金。然而,判决生效后将近6个月时间,高某数次追讨,仍未能追回其取保候审保证金。
不得已之下,高某向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求助,并提交了《监督执法申请书》。该院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次组织检察官与外地办案单位反映情况,积极沟通协调。
通过不懈努力,近日,高某的保证金终于被退还,其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