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永新)约好到期还钱,结果借款人陈某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当事人赵某只好向法院起诉。近日,陈某因到期没有履约还钱,被端州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五年前,陈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赵某借了10多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双方约好还款的日期和方式。据赵某说,陈某在借款后的前一两年,都能如约还钱,大家相安无事。
至2022年,陈某尚欠赵某本金和利息共计6万多元,此后,陈某开始拖延还钱。“我催了多次,希望他遵守合约,但他置之不理,一拖再拖,没有下文。”赵某说,陈某的行为已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益,为维护合法权益,他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曾组织双方调解,但陈某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调解协议。案件审理终结后,陈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