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神州大地劲吹清新之风。从“舌尖上的浪费”到“会海里的形式”,从“车轮上的腐败”到“节日里的歪风”,种种积弊得以有力遏制。这场深刻的作风之变,重塑了政治生态,赢得了党心民心。然而,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要使这来之不易的成效得以巩固深化,关键在于将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硬约束”转化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成为无需提醒的内心遵循与行为习惯。
行动自觉,根植于对政治要求的深刻认同与使命担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非简单行为规范,其核心要义是党心民心血脉相连的政治要求。它要求党员干部从“关键少数”做起,率先垂范,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与奢靡之风,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行动,在群众心中树立起一座座“无言的丰碑”。这份自觉,源于对党的性质宗旨的刻骨铭心,源于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根本问题的清醒认识。只有每一位同志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为政之德”的自觉要求,方能真正实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境界。
行动自觉,体现于日常行为的点滴坚守与习惯养成。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是轰轰烈烈的“一阵风”,而是于细微处见精神的“终身课”。它要求党员干部将规定精神融入工作生活肌理,成为如影随形的行为习惯——无论是调研轻车简从不扰民,还是会议发言力戒空话套话;无论是公务接待严守标准,还是生活交往谨守界限,皆需在每一个细节中“见真章”。要警惕那种“上级强调就紧一阵,检查过了就松下来”的懈怠心态,更需防止“新瓶装旧酒”的隐形变异。唯有常怀敬畏之心,日日拂拭、时时对照,让严守规定成为“肌肉记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才能化为日常行为中的自然流露。
行动自觉,更有赖于监督机制的持续发力与制度文化的涵养塑造。行动自觉的形成,既需个体内在的“自省”与“慎独”,亦离不开外部环境的“他律”与“倒逼”。必须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剑高悬,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寸步不让,让铁规禁令始终“带电”。同时,更需着力构建崇尚节俭、务实清廉的机关文化,营造“人人守规矩、处处讲正气”的浓厚氛围,让遵规守纪者受尊重、得激励,使违规逾矩者受鄙弃、遭惩处。当制度的“刚性”与文化的“柔性”协同发力,才能为“行动自觉”提供坚实土壤,涵养出“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的政治生态。
“堤溃蚁穴,气泄针芒。”作风建设须臾不可松懈,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当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自觉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血脉、化为行动,时时处处以规定为“红绿灯”与“防火墙”,我们就能在时代大考中交出作风过硬的优异答卷,不断筑牢党长期执政的根基,让党的旗帜在人民心中永远高高飘扬。
(作者单位:怀集县廉政教育中心)